2008年1月27日 —— 首张不雅照片在香港网络论坛"香港讨论区"出现,照片主角疑似陈冠希与一位女性艺人。
2008年1月28日-30日 —— 更多照片陆续曝光,涉及女艺人数量增加。照片通过文件分享平台和P2P网络迅速扩散。
2008年1月31日 —— 香港警方开始介入调查,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接手案件。
2008年2月2日 —— 警方逮捕第一名嫌疑人——一名涉嫌上传照片的网民。
2008年2月4日 —— 陈冠希通过代表律师发表声明,首次公开承认照片的真实性,并呼吁公众停止传播。
2008年2月11日 —— 钟欣桐(阿娇)首次公开回应事件,说出"我好傻好天真"。
2008年2月21日 —— 陈冠希召开记者会,向公众道歉,宣布"无限期退出香港娱乐圈"。
2008年2月-3月 —— 事件持续发酵,更多照片被公开。涉及艺人相继发表声明或保持沉默。
2008年4月 —— 警方查明照片源头为陈冠希送修电脑时被非法复制。
2009年5月 —— 史可隽被判三项"不诚实取用电脑"罪名成立,判处8个月15天监禁。
2010年及之后 —— 涉事艺人们以不同方式尝试复出,但事件留下的阴影持续多年。